佛山一涂料企业因违反《安全生产法》被罚款1万元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披露,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东阳化工涂料有限公司因违反《安全生产法》被罚款1万元。

处罚决定书显示,2022年10月17日,佛山市顺德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位于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东村第二工业区的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东阳化工涂料有限公司进行检查,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东阳化工涂料有限公司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法定代表人张伟林全程陪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东阳化工涂料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张伟林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已经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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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东阳化工涂料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的相关规定。

佛山市顺德区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二)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相关规定,决定对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东阳化工涂料有限公司处以1万元罚款。

来源: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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